房地產通常佔遺產中很大的比例,且房地產常作為節稅工具,但因涉及眾多稅負,彼此關係錯綜複雜,若沒處理好可能得此失彼、因小失大、弄巧成拙。
文章內容
前情提要
首先,必須先認識遊戲規則(稅法),以下是給子女房產主要涉及的稅:
- 只要移轉房產就須課的稅:土地增值稅、房地合一。
- 無償給予房產所須課的稅:生前叫贈與稅、生後叫遺產稅。
再來,要確認以下幾個問題:
- 遺產總額多少?
- 要移轉的房產已經在名下,或是正打算買給子女?
- 若是要將名下房產過戶給子女,當初買該房產的時間為何?
- 子女的經濟狀況如何?以子女收入可以貸多少房貸?
- 給子女後短期會不會賣房?
最後,才能決定要用買賣、贈與或繼承的方式將房產給子女。
狀況一:遺產不多
如果遺產總額低於「免稅額加扣除額」(約1500萬~2000萬),建議一律用繼承的方式即可;若超過不多,須要精算(歡迎諮詢LINE),也可能適合直接繼承,不須大費周章做節稅規劃。要注意的是,遺產總額和一般認知的財產價值不同,其計算方式參考《遺產稅要繳多少?比你想像中的少!》。
為何直接繼承即可?因為繼承有三大優勢:
- 繼承房產不用繳土地增值稅。這對於持有房產、土地很久(如幾十年)的人來說可以省下非常多的稅!
- 繼承「父母於2016年以前取得的房產」不用繳房地合一稅。繼承後馬上賣不會被課45%高額稅率。
- 繼承的遺產稅免稅額度高達1500萬-2000萬,且若沒有超過太多,稅率是最低的10%。
狀況二:名下很多房產要給子女
當遺產總額超過「免稅額加扣除額」太多時(一樣需要精算),就不適合全部用繼承的方式,而可考慮在生前用贈與或買賣的方式將部分房產給子女。至於贈與或買賣哪個比較好?原則上如果考慮將來出售房產,只要「子女付得起房貸」,能用買賣就用買賣!
買賣 vs 贈與
優點 | 缺點 | |
買賣 | 不需繳贈與稅 可減少將來出售的房地合一稅 | 需要準備自備款 子女要有貸款能力 |
贈與 | 不需準備自備款 不需貸款,程序簡單快速 子女不需具貸款能力 | 可能要繳贈與稅 將來出售時可能要繳很多房地合一稅 |
由上可知,若單純就節稅而言,透過「真正的買賣」移轉房產給子女可能被課的稅通常比贈與來的少,因為贈與稅是肯定能省的,而且更重要的是有機會省下大筆房地合一稅。但買賣的門檻不低,子女本身要有貸款能力,也就是要有足夠的收入和經濟能力,否則可能弄巧成拙,怎麼說?
小心!推定贈與
所謂「推定贈與」就是以買賣之名行贈與之實。國稅局不是吃素的,如果做法太粗糙,即便名義是買賣,仍會被推定為贈與,除了補課贈與稅,還可能遭罰款!以下幾個例子可供參考:
- 以低於行情太多的價格賣房給子女。
- 賣房給子女,但子女的價金來自父母的贈與。
- 父母簽約買房,登記給子女,但錢父母出(在以下的狀況三很常見)。
小心!房地合一稅
如果考慮將來出售房產,尤其是短期可能出售,強烈建議避免用贈與的方式移轉,以免出售時繳高額房地合一稅。由以下例子可知:假設一棟市價3000萬的房子,土地公告現值加房屋評定現值1200萬。
- 若今年爸爸以3000萬「賣」給女兒,明年女兒賣3000萬的時候,只需繳土增稅。
- 若今年爸爸以3000萬「賣」給女兒,明年女兒賣3600萬的時候,除了土增稅外,可能還要繳200多萬(買賣價差600萬乘以45%)的房地合一稅。
- 若今年爸爸以3000萬「送」給女兒,明年女兒賣3600萬的時候,除了土增稅外,可能還要繳1000多萬(賣價3600萬減取得成本即公告現值加評定現值1200萬等於2400萬,再乘以45%)的房地合一稅。
狀況三:現金很多想買房給子女
對於手邊現金很多的長輩來說,除了買保險外,實務上最常見的方式就是「協助子女買房」。至於如何協助,要特別小心,以免掉入推定贈與的陷阱中。以下舉例說明:假設要給子女一棟市價3000萬的房子,土地公告現值加房屋評定現值1200萬,可貸款八成2400萬。
- 方案一:父母簽約買房,父母全現金支付,先登記在父母名下,再贈與給子女。
- 方案二:父母簽約買房,父母全現金支付,直接登記在子女名下。
- 方案三:父母簽約買方,頭期款父母付,先登記在父母名下,再贈與給子女,由子女付貸款2400萬。
- 方案四:父母簽約買房,頭期款父母付,直接登記在子女名下,由子女付貸款2400萬。
- 方案五:子女簽約買房,頭期款子女付,直接登記在子女名下,由子女付貸款2400萬。但買房前父母曾免稅贈與600萬做為頭期款。
方案分析與最佳方案
- 方案一是典型的贈與,除了贈與給子女時要課贈與稅,未來子女出售時還可能被課大筆房地合一稅如上述。
- 方案二會被推定贈與!結果和方案一相同。
- 方案三是所謂附負擔贈與,因貸款額度(2400萬)高於土地與房屋的現值(1200萬),在買入時不用課贈與稅,但未來子女出售時同樣可能被課大筆房地合一稅。
- 方案四也會被推定贈與,但結果是和方案三相同。
- 至於方案五,是真實的買賣,不僅不會被推定贈與,且未來子女出售時所繳的房地合一稅會少非常多!
所以方案五是最佳方案?原則上是。但如果未來都不會出售房產,方案四也可考慮。
結論
給子女房子的方式主要有繼承、贈與、買賣三種。當遺產不多時適合繼承,土增稅、房地合一稅和遺產稅都最省。當遺產超過免稅額加扣除額時,需要經過精算,以決定是否需生前處分(贈與或買賣)。若確定用繼承不划算,那麼接著考慮用贈與或買賣時,需視「有無考慮未來出售」、「子女經濟狀況」等因素判斷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