因台灣氣候多雨,買賣中古屋時,最常見的糾紛原因就是漏水問題——旱季買的房子,到雨季便開始漏水!
文章內容
買到漏水屋,該怎麼辦?
一、釐清漏水原因
漏水只是表象,但須釐清漏水原因及嚴重程度後,才知道要找誰負責(賣方或樓上鄰居),以及怎麼修補,或可否解約。因此,發現漏水後第一件事不是馬上找賣方或仲介要求解約或賠償,而是先搞清楚狀況,之後理論才有依據!
如何釐清?可以找抓漏公司或土木技師來鑑定,除了請他們鑑定(1)漏水原因及(2)發生時點外,還要請他們提供建議的(3)修補方式。這攸關後續如何處理,包括可否解約,非常重要!
二、催告賣方修補
發現漏水後,除了請專業人士鑑定漏水原因外,建議「同時」請律師寄發存證信函通知賣方(1)發現瑕疵、(2)催告修補及(3)主張減少價金,不必等鑑定結果出來再通知,以免錯失法律相關期限(發現漏水後6個月內、交屋後5年內)。
★如果沒有先催告就直接提告,很難告贏!所以這動作絕對不能省略!
三、再次催告賣方修補
釐清漏水原因和後,如果發現漏水是專有部分的問題,而且可以修補,此時再次發存證信函催告賣方,並「限期」「依抓漏公司或技師建議的方式」修補,否則將「自行修補後向賣方請求費用」。
四、自行修補並請求費用及賠償
如果已經做好上面的步驟,賣方逾期仍不修補或敷衍了事,那麼這時就可以自行雇工修補,並聲請支付命令或提起訴訟向賣方請求應得的修繕費用,如果有因此發生損害(ex:傢俱壞掉),也能向賣方求償。
—以上是當漏水情況還能修補時的建議作法—
但是,如果……
1. 漏水情況已經嚴重到不能修補怎麼辦?
2. 我就是不想買到漏水屋,即便可以修補我也不要了,可以解約嗎?
3. 我可以接受修補,但我還想要賣方退一點錢給我,可以嗎?
4. 交屋前我就發現漏水,尾款可以不要付嗎?
5. 如果發現是大樓共用部分漏水怎麼辦?
且待下回分解。